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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9 19:56:57 股吧网页版
山高环能: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4-029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二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1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意见,法律顾问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22年2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2年3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 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 了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法律顾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22年3月23日,公司披 露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2年3月24日。

3、2022年7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关于向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法律顾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2022年7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2年7月21日。

4、202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十一
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3 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57.8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事宜发表了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
意见,法律顾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23 年 1 月 13 日,
公司召开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2023 年 4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十一
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事宜发表了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法律顾问上海市锦天城
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23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 2022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2023 年 7 月 5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并于 2023 年 7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部
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7、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十一届
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注销事宜发表了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法律顾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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