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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9 19:56:57 股吧网页版
山高环能:2023年度受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30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受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92年9月,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末,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245人,首席合伙人毛鞍宁先生。截至2023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8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人数近500人。

3、业务规模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业务收入总额59.06亿元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6.6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24.97亿元。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计138家,收费总额9.01亿元。审计客户涉及行业包括医药制造业、货币金融服务、专业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资本市场服务、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等。2022年度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能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质押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在职业行为相
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一次,涉及两名从业人员。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曾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所的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亦不涉及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执行机构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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