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关于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年12月31日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页 次
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 - 2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 11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062077_J03号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
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山
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
集资金专项报告独立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
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
实施了包括了解、抽 查、核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
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
制,如实反映了2023年度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报告仅供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3年度报告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
途。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062077_J03号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 冲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佳伟
中国 北京 2024 年 4 月 28 日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年度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86号)核准,公司根据发行方案向2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82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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