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30
证券代码:000809 证券简称:*ST和展 公告编号:2024-043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钢混塔架销售合同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7 月 29 日,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二级全资子公司辽宁昌和风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和公司”)作为卖方与买方张家口察北区蕴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钢混塔架采购合同》。合同所涉
机型及数量为 28 台 7.15MW 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 200MW;合同标的物为 28
台钢混塔架;合同总价款为 10,920 万元(税前)。
按照合同约定,在买方现场具备混塔交付条件前三个月,买方以正式书面文件通知昌和公司后,昌和公司开始组织生产交付钢混塔架,买方将按交付情况支付昌和公司相应货款。按照买方项目并网时间,昌和公司将在本年度进行建厂及生产前的准备,争取 2024 年末前实现首批交付,2025 年上半年完成全部交付。
公司本次混塔业务再添一单,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特别是公司成功打开域外市场,创下域外混塔业务第一单,为下一步公司在全国范围内拓展混塔业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将继续努力开拓市场,争取混塔业务得到更好、更快发展,以进一步提高公司营收能力和盈利水平,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结合订单预计生产交付时间,本订单对公司 2024 年度的收入及利润影响有限,将对 2025 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如果买方项目存在机型变更、塔高方案变化或者供货范围变更,双方将根据情况重新签订合同,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该合同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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