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16 19:33:05 股吧网页版
神雾节能: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17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神雾节能 公告编号:2024-032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雾节能”)第九届董事会第
三十六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0 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7 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吕建中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持股 3%以上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推荐钱传海先生、丁晓殊先生、翟浩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持股 3%以上股东武汉璟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名,董事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王绍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经股东大会采取差额选举方式产生,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持股 3%以上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推荐吕建中先生、吴凯先生、郭永生先生、崔博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持股 3%以上股东武汉璟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名,董事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推荐董郭静女士、肖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结合提名名单及目前董事会成员状况,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

审议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拟与中国银行南京分行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以 0 元对价将其在江苏院破产重整过程中取得的武汉君成197.32 万股股份转让给中行南京分行,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办理工商变更及股权登记手续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拟与中国银行南京分行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

审议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4 年 9 月 2 日 14:30 在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泛海国际 SOHO 城 5
栋-2004 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审议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6 日

附件 1:独立董事简历

丁晓殊

丁晓殊,男,1986 年 8 月出生。2006 年 9 月-2010 年 6 月,南京师范大学,
教育学专业,学士。2010 年 9 月-2013 年 6 月,南京师范大学,法律专业,硕士
研究生。2013 年 6 月-2017 年 6 月,任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7 年 6
月至今任上海海华永泰(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