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营收大减是因为退出地铁一号线公司导致的,而非公司经营导致。公司发布中报时为何未对该异常变动提前进行说明提醒中小投资者,导致有些媒体小作文以公司业绩大减50%为题大做文章,公司股价短时间大跌15%,公司是否有义务进行说明维稳股价,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望回!
东莞控股: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74亿元,同比下降55.02%,主要由于公司于2024年2月9日完成对一号线建设公司的减资,一号线建设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若扣除一号线建设公司的影响,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上升4.43%。公司已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进行了详细说明,请投资者关注我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74亿元,同比下降55.02%,主要由于公司于2024年2月9日完成对一号线建设公司的减资,一号线建设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若扣除一号线建设公司的影响,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上升4.43%。公司已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进行了详细说明,请投资者关注我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4-08-29 17: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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