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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08 18:10:56 股吧网页版
天音控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09


证券简称:天音控股 证券代码:000829 公告编号:2024-043 号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8 日(星期四)下午 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8 月 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8 月 8 日 9:15 至 15: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 117 号德胜尚城 D 座(天音通信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总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黄绍文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04 人,其中有表决权的股东和股东代表 404 人,代表股份 412,475,73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0.2376%。其中中小股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且有表决权的股东 399 人,代
表股份 68,921,07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723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 人,其中有表决权的股东
和股东代表 5 人,代表股份 132,330,93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9091%。
其中中小股东通过现场投票且有表决权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8,516,5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781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99 人,其中有表决权的股东和股东代表 399 人,代表
股份 280,144,80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7.328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97 人,代表股份 40,404,54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9415%。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提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408,140,33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89%;反对
4,177,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28%;弃权 15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3%。

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64,585,67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3.7096%;反对 4,177,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 6.0613%;弃权 15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2291%。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殊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陈芬芬律师、郝剑楠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审议事项、表决方式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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