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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26 17:53:09 股吧网页版
华茂股份:关于2024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7


证券代码:000850 证券简称:华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经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目的系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如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出售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本次回购总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4,8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9,6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4.80元/股(含),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4.8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数量区间约为1,000万股——2,000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06%——2.12%。(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使用的资金和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

2、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开立有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3、风险提示: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上涨超出回购价格上限等原因,而导致本次回购股份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本次回购股份按照有关规定,后续将全部用于出售,若因相关情况变化,公司未能实施上述用途,存在变更用途的风险。如未使用部分依法注销,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存在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关于2024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立足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再次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回购的全部股份将在公司披露本次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择机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公司如未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之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其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拟通过回购股份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经本所同意。

(5)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3、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4、拟回购股份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回购总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4,8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9,6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4.80元/股(含),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4.8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数量区间约为1,000万股——2,000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06%——2.12%。(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使用的资金和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6、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为不超过人民币4.80元/股(未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
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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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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