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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03 22:53:05 股吧网页版
ST高鸿:关于竞争性选聘庭外重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04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ST 高鸿 公告编号:2024-128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争性选聘庭外重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 年 08 月 14 日,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依法备案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鸿股份”或“公司”)庭外重组程序,高鸿股份委托专业中介机构(以下简称“重组服务机构”)协助开展高鸿股份庭外重组工作。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08 月 15 日披露的《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及预重
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10)。

为有序推进公司庭外重组及司法重整相关工作,公司拟根据《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庭外重组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适用的指导意见(试行)》《贵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庭外重组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以竞争性方式选聘高鸿股份庭外重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选聘目的

本次竞争性选聘庭外重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的目的在于全面梳理高鸿股份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偿债能力,加快推进庭外重组程序,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竞聘机构资格

1.竞聘机构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机构,具备出具审计、资产评估以及盈利及现金流预测等相关报告的资质和能力;
2.竞聘机构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近三次《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或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近三次《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前百家机构名单》中均排名前十五(含第十五);

3.竞聘机构需承诺为高鸿股份庭外重组审计、评估工作配备足够数量的注册会计师或资产评估师和其他相关专业人员;

4.竞聘机构与高鸿股份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履职的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政策或行业规则不允许承担本项目服务的利益冲突,无其他影响忠实履行职责的情形。

三、竞聘机构工作范围与内容

(一)审计机构的工作范围与内容

1.对高鸿股份以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截至审计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进行全面审计,提供客观、完整的财务数据审计结果,并根据庭外重组工作需要及高鸿股份要求出具相关审计报告;

2.根据庭外重组工作需要及高鸿股份要求,对特定子公司或特定事项出具专项报告;

3.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审计基准日后至重整期间发生的变动进行调整或出具书面意见;

4.为庭外重组事项相关财务会计问题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与支持,根据高鸿股份的要求出具相关备忘录;

5.协助重组服务机构进行债权审查,配合重组服务机构调查认定、计算职工债权,对重组服务机构审查认定的债权表进行复核和确认;

6.如后续高鸿股份被法院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需继续承担重整期间的相关审计工作;

7.具体工作内容以签署的业务委托合同为准。

(二)评估机构的工作范围与内容

1.对高鸿股份以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截止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进行全面评估,准确估算相关资产(包括各项抵押、质押资产)的价值,并根据庭外重组工作需要及高鸿股份要求出具单体及合并评估报告;

2.对高鸿股份模拟破产清算状态下的偿债能力进行分析;

3.对高鸿股份出具模拟未来经营现金流及盈利情况的预测分析报告;

4.为庭外重组事项相关资产评估问题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与支持,根据高鸿股份的要求出具相关备忘录;

5.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评估基准日后至重整期间发生的变动进行调整或出具书面意见;

6.如后续高鸿股份被法院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需继续承担重整期间的相关评估工作;

7.具体工作内容以签署的业务委托合同为准。

四、竞聘文件

竞聘文件的相关内容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条件,竞聘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竞聘机构介绍,包括竞聘机构主体资格、成立时间、经营业绩、获奖情况、拥有专业职称的人数(审计机构为注册会计师人数,评估机构为资产评估师人数)等,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工作方案,包括就本案拟定的审计/评估初步方案、工作计划、工作流程、时间安排(包括初稿及终稿交付时间)等;

3.团队名单,包括拟参与本案的主要工作人员名单,以及参与本案人员的业绩介绍;

4.竞聘机构及项目团队派驻人员近五年内参与司法重整专业服务案例(尤其是上市公司预重整或重整案件,提供自 2019 年至今的服务案例,需列示案件类型及预重整或重整企业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工作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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