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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27
证券代码:000859 证券简称:国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7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在公司第七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发出。会议应参与投票董事 8 人,实际参与投票董事 8 人。
会议由朱亦斌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朱亦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简历附后)如下:
(1)战略委员会:朱亦斌、李中亚、徐文总
召集人:朱亦斌
(2)提名委员会:毕功兵、徐文总、朱亦斌
召集人:毕功兵
(3)审计委员会:尹宗成、李鹏峰、李中亚
召集人:尹宗成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鹏峰、毕功兵、尹宗成
召集人:李鹏峰
上述各专业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分别遵照《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和《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聘任张家安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家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聘任李丰奎先生、门松涛先生、吴明辉先生、刘振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孙善卫先生为总工程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聘任王冲先生为总会计师。(上述人员简历附后)
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聘任杨应林先生为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会聘任胡坚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简历及联系方式附后)。
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合肥国风光电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紧抓合肥市“芯屏”产业快速发展机遇,进一步整合优化人才、技术、市场资源,集中优势力量加快建设年产 10 亿平米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公司拟以现金 4 亿元全资设立合肥国风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承建产10 亿平米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推动项目建设和运营,着力发展公司战略转型期间重点培育的光学膜材料产业。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关于投资设立合肥国风光电材料有限公司的公告》(编号:2024-041)。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7 日
附件 1:董事长简历
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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