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电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规定,对吉电股份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690 号)同意注册,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电股份”)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37,062,452股,募集资金总额 4,252,277,256.1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4,184,836,617.43 元。截至 2024 年 11 月 12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4〕1-18 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4〕1-19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已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
稿)》以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公司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项目 项目投资总金额 调整后募集资
号 金投入金额
1 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 595,578.94 185,000.00
2 扶余市三井子风电场五期 10 万千瓦风电项目 56,377.05 35,835.00
3 吉林长岭 10 万千瓦风电项目 56,001.71 10,840.00
4 白城绿电产业示范园配套电源一期 10 万千瓦风 54,634.97 29,000.00
电项目
5 邕宁吉电百济新平农光互补发电项目 129,100.42 39,153.00
6 补充流动资金 - 118,655.66
合计 891,693.09 418,483.66
三、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及拟置换金额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款项合计人民币 349,905.15 万元,拟置换金额共计为人民币 299,828.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 拟置换金额 自筹资金投入核
号 投入金额 算截止日期
1 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 206,572.99 185,000.00 2024年10月31日
项目
2 扶余市三井子风电场五期 10 万千 36,323.91 35,835.00 2024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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