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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02 20:45:08 股吧网页版
新希望: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03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4-51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 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三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7 月 3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24 年8 月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以传真方式会签,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
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进一步提质增效,充实资本实力,优化资产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促进高质量发展,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对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各项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
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内部经营改善情况及未来三年的资金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调整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中关于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投向的相关内容,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如下,相关议案需逐项表决: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
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现金分红、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
现金股利为 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有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
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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