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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27 21:43:04 股吧网页版
新希望: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28


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24-89
债券代码:127015、127049 债券简称:希望转债、希望转 2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部分/全部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88 名,
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782,800 股,占截至 2024 年 9 月 20 日公司总
股本 4,545,777,226 股比例为 0.17%。

2、本次解除限售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解除限售,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 2024 年 9月 27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议案关联董事张明贵先生回避表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7月25日,预留部分授予日为2024年5月30日。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解除限售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30%。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已于2024年7月25日届满。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日为2023年5月30日,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规定,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解除限售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50%。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于2024年5月30日届满。

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第三部分:3.2股权激励》、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文件的要求,同时结合公司2023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3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本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已经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项,因此,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目前已履行的程序

1、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所涉事宜发表了意见。

3、2022 年 5 月 10 日至 2022 年 5 月 19 日,公司在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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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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