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热点|回购股份存量高于实际应存留股数 新希望收监管函
来源:读创
10月11日晚,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或“公司”)的监管函。
▲深交所公告截图
深交所称,新希望于2024年10月11日晚间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专用账户股数的公告》《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显示,新希望前期披露的回购股份数量高于实际应留存股数;新希望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披露的股份来源与实际使用的股份来源存在差异,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新希望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的规定。
深交所希望新希望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新希望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此前,新希望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1日至2019年11月28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585.88万股。2020年11月4日至2021年1月8日,累计回购股份3135.44万股。2021年2月4日至2022年1月5日,累计回购股份1001.75万股。针对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部分,公司已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并进行了非交易过户。2020年7月“希望转债”开始转股。因对部分可转债转股已使用的回购股份未充分识别管理,导致披露的回购股份存量高于实际应存留股数,共1984.25万股,公司将作出相应调整。
▲新希望公告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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