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12 10:36:21 股吧网页版
公司热点|回购股份存量高于实际应存留股数 新希望收监管函
来源:读创


K图 000876_0

  10月11日晚,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或“公司”)的监管函。

  ▲深交所公告截图

  深交所称,新希望于2024年10月11日晚间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专用账户股数的公告》《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显示,新希望前期披露的回购股份数量高于实际应留存股数;新希望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披露的股份来源与实际使用的股份来源存在差异,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新希望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的规定。

  深交所希望新希望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新希望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此前,新希望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1日至2019年11月28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585.88万股。2020年11月4日至2021年1月8日,累计回购股份3135.44万股。2021年2月4日至2022年1月5日,累计回购股份1001.75万股。针对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部分,公司已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并进行了非交易过户。2020年7月“希望转债”开始转股。因对部分可转债转股已使用的回购股份未充分识别管理,导致披露的回购股份存量高于实际应存留股数,共1984.25万股,公司将作出相应调整。

  ▲新希望公告截图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