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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28 20:26:21 股吧网页版
华联股份:回购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9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
本次股份回购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 3 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
除公司已于 2024 年 6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的公告》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股份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股份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新
增股份增减持计划,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

本次股份回购存在不确定性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份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全体股东权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 2.54 元。股份回购
方案披露日的前一交易日(即 2024 年 6 月 24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 0.94 元
/股,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而回购公司股份的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3 元/股(含),回购价格区间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择机出售。若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后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出售
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3、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按本次回购金额上限 6,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1.83 元/股(含)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为 3,278.69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1.20%;按本次回购金额下限 3,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1.83 元/股(含)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为 1,639.34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60%。具体回购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本次用于回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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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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