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30 20:22:09 股吧网页版
华联股份与首农集团、华联集团战略合作 探索社区零售业务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K图 000882_0

  在从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华联集团”)手中成功收购DT51相关资产后,华联股份的战略布局进一步推进。

  7月30日晚间华联股份(000882)公告,鉴于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首农集团”)在食品生产、供应方面的优势资源和卓越品质,华联集团在商业零售领域的丰富经验和广泛渠道,公司拥有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和丰富的社区购物中心运营管理专业经验,为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近日三方在北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

  各方约定,将本着平等互利、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建立长期、稳定、紧密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业务创新、商品业务、供应链、品牌推广及创新业务方面开展合作。

  具体合作内容上,在业务创新方面,首农集团作为食品供应方、华联集团和华联股份作为渠道供给方,三方共同合作创新升级北京市社区生活消费场景,推进便民生活圈建设,培育打造融合消费场景,共同推进北京市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

  鉴于华联集团将DT51业务、品牌及资产注入华联股份,三方将围绕社区零售业务共同探索原材料供应、高品质食品产品开发等合作内容。

  在商品业务合作方面,首农集团将为华联集团和华联股份提供优质、安全、丰富的食品等高品质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生鲜、粮油、副食、乳制品等。华联集团和华联股份将在其旗下的超市、商场等零售渠道优先销售首农集团提供的产品(在同等品质前提下),并给予适当的陈列和推广支持。三方加强合作,逐步形成贯穿种植、生产、研发、加工、销售和品牌经营的全产业链业务合作。

  在供应链合作方面,三方将共同优化供应链管理,提高物流效率,提高存量资产的利用效率,降低成本。探索建立联合采购、仓储、配送等合作模式,实现资源共享和协同发展。

  在品牌推广方面,三方将共同开展品牌推广活动,提升三方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利用各自的营销渠道和资源,相互宣传推广各自的品牌和产品。提升彼此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产品和品牌的市场竞争力。

  而在创新业务合作方面,将利用华联集团和华联股份长期专注消费品零售市场的洞察力和敏感性,配合首农集团的生产优势,共同开发特色、高端、绿色的农产品和高质量的加工食品产品和品牌,满足消费者不断升级的高品质消费需求。共同探索线上线下融合的新零售模式,开展电商、O2O等业务合作。

  华联股份称,公司本次与首农集团、华联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本着平等互利、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建立长期、稳定、紧密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具体合作领域与公司业务具有协同性,有利于推动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升市场竞争力。本次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的发生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暂未涉及具体合作项目金额,对公司本年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近段时间来华联股份布局动作频频。

  7月初该公司就公告,拟收购华联集团旗下北京华联(SKP)百货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华联美好生活百货有限公司(下称“美好生活”)100%的股权。

  美好生活的核心资产是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商圈的DT51商业项目。彼时华联股份就表示,DT51定位社区型时尚精品百货,是北京SKP打造的具有独特竞争力、面向中高端消费的商业项目。为提升公司业务能力和盈利水平,公司与北京SKP经协商达成本次股权转让意向。北京SKP在出售股权的同时,承诺将所有涉及DT51的资产、业务和人员均注入公司。未来公司将依托DT51的核心竞争力和多元化经营特点,为拓展新项目以及现有项目的调改升级不断赋能。

  此前,基于对华联股份长期投资的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的认可,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华联集团自2024年6月6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不超过6000万元。

  30日晚间华联股份公告,目前华联集团正在履行上述增持计划。公司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在6月5日至6月21日增持公司股份共计244.5万股。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