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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19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4-048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7月 18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顺利完成。
经全体董事、监事同意,公司于同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主席、副主席,明确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名,独立
董事 3名,具体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何红心先生(董事长)、涂山峰先生(副董事长)、龚平先生(副董事长)、韩勇先生、罗仁彩先生、潘承亮先生;
2、独立董事:于良民先生、杨汉明先生(会计专业人士)、陈
海嵩先生。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能够胜任所担任岗位职责的要求。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董事会成员的简历详见公司 2024年 7月 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下设三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何红心先生(主任委员)、罗仁彩先生、于良民先生;
2、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杨汉明先生(主任委员)、潘承亮先生、陈海嵩先生;
3、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于良民先生(主任委员)、潘承亮先生、
陈海嵩先生。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汉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二、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由 5名董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3名,职
工代表监事 2名,具体成员如下:
1、股东代表监事:于滨女士(监事会主席)、魏玲女士(监事会副主席)、李辉华先生;
2、职工代表监事:李春华女士、张志猛先生。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监事会成员均未担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且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监事会成员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监事会成员的简历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7月 3日、2024年 7
月 1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一)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总经理:涂山峰先生;
2、副总经理:彭吉银先生、陈奎勇先生、姜德政先生、李海滨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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