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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0 19:02:15 股吧网页版
ST中嘉:重大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0-11


证券代码:000889 证券简称:ST 中嘉 公告编号:2023-54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终局裁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3.涉案金额:公司持有的嘉华信息 100%的股权、12,700 万元及仲裁机构费用、仲裁员报酬、律师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根据本次裁决结果,以及以前年度对有关损益的处理,预计对本期损益将产生总额约为 7,000 万元的损失。同时,公司将向刘英魁等三个申请人依法追索已经支付的股权转让对价款 12.4 亿元(包括已支付约 5.1 亿元的现金对价和已发行股份)以及其他损失赔偿,但可回收金额尚存在不确定性。综上,上述仲裁裁决结果预计不会直接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触及财务类退市风险。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被申请人”)于近日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仲”)出具的(2023)京仲裁字第 2564 号《裁决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及前期披露情况

公司与刘英魁(简称“申请人一”)以及宁波保税区嘉语春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申请人二”)、宁波保税区嘉惠秋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
称“申请人三”)就 2018 年 3 月 27 日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所
引起的纠纷事项,北京仲裁委员会于 2021 年 6 月 1 日予以受理(案号:(2021)京仲案
字第 2639 号)。本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7 月 3 日、2021 年 8 月 3 日、2021 年 8 月 18 日、2021 年
10 月 30 日、2021 年 11 月 24 日、2022 年 2 月 9 日、2022 年 3 月 31 日、2022 年 9 月

21 日、2022 年 9 月 28 日、2023 年 4 月 28 日、2023 年 5 月 15 日、2023 年 6 月 1 日、
2023 年 6 月 8 日、2023 年 8 月 11 日、2023 年 8 月 22 日、2023 年 9 月 13 日、2023 年
9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大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52)、《重大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60、2021-64、2021-91、2021-104、2022-06、2022-59、2022-60、2023-19、2023-24、2023-28、2023-43、2023-44、2023-52、2023-53)和《关于与仲裁事项相关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24)、《2022 年年度报告》。此仲裁事项于 2022 年 2 月 19 日、2022
年 12 月 29 日在北京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

二、本次仲裁判决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出具的(2023)京仲裁字第 2564 号《裁决书》,裁决如下:

(一)确认三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业绩补偿协议》以及《债务和解协议》解除;

(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一返还嘉华信息 55%的股权、向申请人二返还嘉华信息 35%的股权、向申请人三返还嘉华信息 10%的股权;

(三)被申请人向申请人一支付违约金 25,850,000 元、向申请人二支付违约金16,450,000 元、向申请人三支付违约金 4,700,000 元;

(四)被申请人向申请人一支付已缴纳税款的损失 13,840,979.38 元、向申请人二支付已缴纳税款的损失 51,958,501.09 元、向申请人三支付已缴纳税款的损失14,200,519.53 元;

(五)被申请人向三申请人支付三申请人因本案支出的律师费 900,000 元、财产保全费 5,000 元、财产保全保险费 188,684.60 元;

(六)驳回三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七)本案仲裁员报酬 2,664,000 元(已由三申请人预交 1,917,159.9 元,被申请人
预交 800,000 元),由三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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