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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8-15
证券代码:000889 证券简称:ST 中嘉 公告编号:2024-43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仲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阶段: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人。
3.涉案金额:公司持有的嘉华信息 100%的股权、12,700 万元及仲裁机构费用、仲裁员报酬、律师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根据北京仲裁委作出的(2023)京仲裁字第 2564号《裁决书》的裁决结果,以及以前年度对有关损益的处理,已对 2023 年度产生7,212.01 万元的损失。鉴于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被驳回,法院会继续强制执行,执行情况仍具有不确定性,执行阶段若产生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费用以及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不利影响,最终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5.根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向公司出具(2024)京 02 执保 217 号《财产保全
情况告知书》,北京仲裁委作出的(2023)京仲裁字第 2564 号《裁决书》的裁决结果中,裁决公司应支付给刘英魁等方的现金给付部分执行案款已被冻结。
6.公司要求刘英魁等方全额返还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的股权交易对价本金及利息合计人民币 51,740.00 万元及相应资金占用利息的仲裁案,(案号:(2023)京仲案字
第 07433 号),已于 2024 年 8 月 5 日组成仲裁庭。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京 04 民特 1352 号《民事裁定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件的背景情况
公司与刘英魁以及宁波保税区嘉语春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保
税区嘉惠秋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称“刘英魁等方”)就 2018 年 3 月27 日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发生争议所引起的仲裁事项,北京
仲裁委员会于 2021 年 6 月 1 日予以受理(案号:(2021)京仲案字第 2639 号)。2023
年 10 月 9 日,公司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3)京仲裁字第 2564 号《裁决
书》。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7 月 3 日、2021 年 8 月 3 日、2021 年 8 月 18 日、
2021 年 10 月 30 日、2021 年 11 月 24 日、2022 年 2 月 9 日、2022 年 3 月 31 日、
2022 年 9 月 21 日、2022 年 9 月 28 日、2023 年 4 月 28 日、2023 年 5 月 15 日、2023
年 6 月 1 日、2023 年 6 月 8 日、2023 年 8 月 11 日、2023 年 8 月 22 日、2023 年 9 月
13 日、2023 年 9 月 16 日、2023 年 10 月 11 日、2023 年 11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重大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52)、《重大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 公告编号:2021-60、 2021-64、2021-91、2021-104、2022-06、2022-59、2022-60、2023-19、2023-24、2023-28、2023-43、2023-44、2023-52、2023-53、2023-54、2023-68)和《关于与仲裁事项相关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24)、《2022 年年度报告》。
为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依法向北
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并获登记立案,案号为(2023)京 04
民特 1352 号。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并获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72)。
二、本案的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京 04 民特 1352 号《民事
裁定书》,裁定驳回公司撤销仲裁的申请。
三、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前,公司未披露且未达到重大诉讼(仲裁)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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