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31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第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以书面方
式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并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朝阳钢铁)会议室召开第九届第三十二次董事会,董事长王军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现有董事 9 人,出席本次会议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鞍钢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
议案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
对钢灵路(鞍钢北门至灵山工业园)新建工程项目销号的议案》。
因公司对灵山地区规划发生变化,原已放行的钢灵路(鞍钢北门至灵山工业园)新建工程项目未能实施,公司决定将该项目销号。
议案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
朝阳市龙城区政府收储朝阳钢铁闲置土地及部分资产的议案》。
经与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政府沟通协商,公司同意在不影响朝阳钢铁
生产运营、未来规划及最大限度减少动迁量的情况下,将朝阳钢铁所属的闲置土地及部分地上资产由朝阳市龙城区政府收储,区政府将按评估结果给予相应补偿。根据评估值确定收储补偿款总计约为 7065.18 万元。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本次董事会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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