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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4 16:30:12 股吧网页版
新洋丰: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暨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编号:2024-023
债券代码:127031 债券简称:洋丰转债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才学先生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及节省会议成本的角度考虑,提请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根据《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
召集人。经核查,截至 2024 年 4 月 20 日,杨才学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59,304,4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73%,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亦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故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将作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第 11 项议案。

因上述临时提案的增加,原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项有相应变动,除此之外,本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原议案等其他事项不变。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0 日 09:15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第一次投票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6 日(星期一)。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6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 7 号洋丰培训中心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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