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9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4-27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金需求,增加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 30 亿元(含本数)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超短融),并根据市场情况以及自身资金需求状况在注册额度内择机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案及授权事宜等如下:
一、本次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方案
1.发行人: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本次超短融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
(含本数)。
3.发行时间: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及超短融审批注册进度,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额度有效期(两年)内分期择机发行。
4.募集资金用途:发行超短融募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等,以满足企业运营的资金需求,降
低融资成本;
5.发行期限:拟发行超短融的期限为不超过 270 天(含
270 天);
6.发行方式:本次申请发行的超短融由承销机构以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7.发行利率:本次申请发行的超短融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8.发行对象:本次申请发行的超短融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9.还款方式:到期还本付息。
二、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授权事项
根据公司本次注册及发行超短融的工作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注册及发行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1)就本次注册发行超短融相关事宜,授权董事会根据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超短融的具体条款、条件以及其他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聘中介机构和决策发行时机、发行金额、发行期数、发行利率等事项);(2)在前述事项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之同时,同意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前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超短融发行及上
市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代表本公司签署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申请文件、发行方案、承销协议等必要的文件、办理必要的手续以及采取任何有关行动。
三、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审批程序
本次申请发行超短融已经公司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超短融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两年内实施。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相关发行条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与本次申请发行超短融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册发行超短融有助于增加公司资金流动性,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健康发展,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亦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本次申请发行超短融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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