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09 19:27:08 股吧网页版
*ST景峰:关于变更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10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 景峰 公告编号:2024-058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变更为“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双岗社区桃林路 661 号双创大厦 17 楼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同时将登记地点和联系地址变更为“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双岗社区桃林路 661 号双创大厦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地址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51)。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会务安排需要,同时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好地参会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经慎重考虑,公司决定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由“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 158 号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会议室”变更为“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双岗社区桃林路 661 号双创大厦 17 楼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同时将登记地点和联系地址变更为“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双岗社区桃林路 661 号双创大厦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变更后,不便参加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仍可以通过网络投票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与本次股东大会。

上述地址变更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除上述变更外,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股权登记日及审议议案等
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化。现将变更后的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的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7 月 18 日(星期四)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18 日 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7 月 12 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7 月 12 日,于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7
月 12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等。

(八)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双岗社区桃林
路 661 号双创大厦 17 楼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