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0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 景峰 公告编号:2024-084
湖 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的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9 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9 日 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9 月 12 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9 月 12 日,于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9
月 12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等。
(八)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双岗社区桃林路 661 号双创大厦 18 楼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提案编 提案名称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公司章程》修订案 √
2.00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案 √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4.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应选人数(2)人
人的议案》
4.01 选举杨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候选人
4.02 选举马学红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
事候选人
说明:
1、提案 1.00 及提案 2.00 表决通过是提案 3.00 及提案 4.00 表决结果生效
的前提条件。
2、提案 1.00 及提案 2.00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提案 3.00 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
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提案 4.00 需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投票,选举非独立董事 2 人。股东所
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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