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09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ST 景峰 公告编号:2024-106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本次拟出售的“太湖之星”资产涉及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太湖之星”资产的出售最终能否消除其所涉保留意见尚具有不确定性,最终需以 2024 年度审计报告意见为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盘活存量资产,降低负债规模,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峰医药”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景峰”)拟以 6,469.28 万元的价格向常德常石兴德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石兴德”)出售其所拥有的位于苏州市吴中区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太湖之星”567 幢房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公司拟与常石兴德签署《资产出售协议》。
2024 年 7 月 2 日,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
2024 年 8 月 25 日,经临时管理人与意向投资人商业谈判,最终确定以石药集团
作为牵头投资人的联合体为中选重整投资人。此外,公司现任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公司总裁杨栋先生于本公告披露日前 12 个月内曾经担任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现任财务负责人马学红女士于本公告披露日前 12 个月内曾经担任石药集团河北中诚医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基于前述,鉴于常石兴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石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石药集团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本着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出于审慎考虑,认定常石兴德为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
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栋先生、马学红女士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交易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常德常石兴德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700MAE0FLHBX3
成立日期:2024 年 9 月 10 日
注册地址:湖南省常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双岗社区桃林路 661号双创大厦 1501-29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石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2,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财务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
主要合伙人:上海石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50%,常德常兴诚景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 35%,常德景扬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 15%。
资信状况:常石兴德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财务数据:常石兴德新成立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无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
务数据。
常石兴德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
其他关系。
(二)关联方关系介绍
2024 年 7 月 2 日,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
2024 年 8 月 25 日,经临时管理人与意向投资人商业谈判,最终确定以石药集团
作为牵头投资人的联合体为中选重整投资人。此外,公司现任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公司总裁杨栋先生于本公告披露日前 12 个月内曾经担任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现任财务负责人马学红女士于本公告披露日前 12 个月内曾经担任石药集团河北中诚医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基于前述,鉴于常石兴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石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石药集团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本着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出于审慎考虑,认定常石兴德为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景峰持有的位于苏州市吴中区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太湖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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