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7
债券代码:112468 债券简称:16景峰01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关于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75 楼 75T30 室)
2024 年 11 月
重要声明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根士丹利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峰医药”、“公司”、“发行人”)对外披露的公告及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摩根士丹利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摩根士丹利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摩根士丹利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摩根士丹利证券作为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6景峰01”或“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该等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摩根士丹利证券特此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根据景峰医药于2024年11月1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法院对预重整延期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0,以下简称“《公告》”),现就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预重整基本情况
2024年7月2日,景峰医药收到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常德中院”或“法院”)下发的《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4)湘07破申7号】,常德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法院受理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公司于2024年8月1日披露了《关于法院指定公司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法院指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公司于2024年8月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临时管理人就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发出债权申报事项说明。债权人应于2024年8月31日之前(含当日)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金额、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属于连带债权、是否超过诉讼时效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景峰医药预重整债权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可在常德中院裁定受理景峰医药重整后,在正式重整程序内继续申报债权。
公司于2024年8月2日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为顺利推进公司的预重整工作,实现公司运营价值最大化,临时管理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招募意向投资者。
公司于2024年8月9日披露了《关于招募重整投资人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4),为方便意向投资人准备材料、进行内部决策,吸引更多意向投资人参与,保障各方参与预重整投资的权利,最大限度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临时管理人决定延长预重整投资报名期限,报名截止时间由2024年8月8日延长至2024年8月15日,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由2024年8月15日(含当日)延长至2024年8月22日(含当日),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工作截止日期及《预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截止日期由2024年8月20日下午五点延长至2024年8月25日下午五点;如提前截止的,将另行通知。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披露了《关于确定预重整投资人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截至2024年8月15日,共有4家投资人(联合体按1家计算)提交报名材料。截至2024年8月25日,共有1家投资人(联合体按1家计算)缴纳尽调保证金并提交预重整投资方案。2024年8月25日,经临时管理人与意向投资人商业谈判,最终确定以石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牵头投资人的联合体为中选重整投资人。
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法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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