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14
《关于对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报的问询函》
有关问题回复的专项说明
中会核字[2024] 0002 号
浙江中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报的问询函》
有关问题回复的专项说明
中会核字[2024] 0002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由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数源科技公司)转来的贵
所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下发的《关于对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报的问询函》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 15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奉悉。我们作为数源科技公司的年报会计师,对问询函中需要我们回复的问题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就问询函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1、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你公司 2022 年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包括:一是你公司
2022 年度开展商品贸易形成大额应收款项,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相
关应收款项余额为 46,248.07 万元,截至报告日,上述应收款项有38,534.82 万元尚未收回,其中 37,316.58 万元已逾期,你公司无法充分证实上述交易的商业合理性;二是你公司无法就 2022 年度开具服务费等内容的发票金额中的 6,479.59 万元证实相关交易的商业合理性。
你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披露《关于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专项核查报告》,浙江中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机构”)认为你公
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已经基本消除。年审机构对你公司 2023 年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涉及的事项为,2023 年度你公司应收数源久融技术有限公司余额 12,715.78 万元,应收浙江久融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余额 3,800.81 万元,年审机构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定上述款项的性质。截止审计报告日前,你公司已收回 246.81 万元并取得上述两
家单位的承诺函,承诺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前结清上述货款,以此保障你
公司债权。
(1)请你公司说明上述应收数源久融技术有限公司、浙江久融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款项的形成原因和款项性质,年审机构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定上述款项性质的原因,你公司是否存在不配合审计的情形。
公司回复:
数源久融技术有限公司、浙江久融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融系公司)主要业务覆盖新能源、智慧应用、云生态智慧园区、智能终端等多个产业,具有较强的产品研发能力和科研成果转化能力。公司与久融系公司建立了紧密的技术联盟。近年来,久融系公司与公司就电子信息类业务开展了采购、研发、制造、销售等多纬度合作,已成为公司稳定型战略客户之一。
2022 年下半年开始,应收久融系公司款项陆续出现违约逾期,公司采取了多种措施催讨,但上述久融系公司应收款项仍未全额收回。公司于2023 年一季度停止了与久融系公司相关业务,2024 年 4 月,公司收到了
久融系公司将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前归还上述所有货款的《承诺函》。
上述应收久融系公司款项均为电子信息类产品购销业务货款。
公司根据年审机构的要求,向其提供了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开展背景、业务链图、采购与销售合同、发货记录、对帐单、货款催讨记录、还款承诺函等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全部资料,不存在不配合审计的情形。
(2)请年审机构说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定上述款项性质的原因,结合已执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详细说明认定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所涉非标事项已基本消除的合规性及合理性,以及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合规性及合理性。
会计师事务所回复:
我事务所出具中会会专[2024]第 0371 号审核报告,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汇会审[2023]3828 号)2022 年度保留意见中涉及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履行的核查程序和核查结论具体说明如下:
一、认定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所涉非标事项已基本消除的合规性及合理性
1、应收款项余额 46,248.07 万元的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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