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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29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数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4H0960 号
致: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源科技”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
法律意见书随数源科技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数源科技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
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4 年 6 月 8 日在指定媒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8 日下午 14 点 00 分;召开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 659 号数源科
技大厦四楼会议室。经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
间为 2024 年 6 月 28 日 9:15-15:00。
(三)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2、《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摘要
3、《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4、《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授权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7、《关于授权公司提供关联担保额度的议案》
8、《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01、预计与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交易,销售产品、商品等20万元
8.02、预计与硕格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交易,销售产品、商品等200万元
8.03、预计与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交易,采购产品、商品等200万元
8.04、预计与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交易,提供劳务/服务、租出等530万元
8.05、预计与硕格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交易,提供劳务/服务、租出等1,000万元
8.06、预计与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交易,接受劳务/服务、租入等480万元
8.07、预计与硕格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交易,接受劳务/服务、租入等100万元
9、《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议案》
10、《关于2023年度董事长、监事会召集人薪酬考核情况的报告》
11、《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及2023年度独立董事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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