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09
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广农糖业
广西农投糖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Guangxi Rural Investment Sugar Industry Group Co., Ltd.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厢竹大道 30 号)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
二〇二四年八月
公司声明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
行负责;因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
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
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核准或同意注册,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
特别提示
1、广农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4
年 8 月 1 日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5 年
8 月 3 日。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已经获得农投集团批准。根据《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发行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
发行对象须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外机构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合法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深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的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3、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
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以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计算即不超过 120,095,945.00 股(含本数),对应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520,415,763.00 股。
如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或发行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整,则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不超过 26,000.00 万元(含 26,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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