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27 20:16:10 股吧网页版
钱江摩托: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8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公司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1998]154 号《关于设立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号码:91330000712550473W。

第三条 公司于 1999 年 3 月 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500 万股,于 1999 年 5 月 1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QIANJIANG MOTORCYCLE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温岭市经济开发区

邮政编码:3175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26,671,000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立党的
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党组织在公司企业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以及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聘任的享受副总经理及副总经理以上待遇的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合理利
用政策,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不断提高摩托车及其配件产品质量,大力发展新产品,以产顶进,为国家节约外汇,并力争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及时捕捉信息,开拓销售渠道,提高经济效益。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电动自行车销售;助动车制造;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