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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7 20:16:11 股吧网页版
钱江摩托: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8


证券代码:000913 证券简称:钱江摩托 公告编号:2024-045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专项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有关规定,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就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说明: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73号)核准,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8,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7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04,6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447,169.79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7,152,830.21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58,0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439,152,830.21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大信验字[2023]第31-00005号《验资报告》。

(二)2024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24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募集资金专户手续费支出0.08万元,利息收入0.12万元,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剩余募集资金113.97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用途变
更、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不存在违反
《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于2023年2月3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萧山分行”)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上述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项目名称 期末余额(元)

工商银行萧山分行 1202090119901208463 补充流动资金 1,139,662.77

合计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
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及时、准确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五、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4年8月27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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