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5 16:51:06 股吧网页版
佳电股份:关于变更总法律顾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总法律顾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总法律顾问辞职情况

近日,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刘汉成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刘汉成先生申请辞去总法律顾问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汉成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

二、聘任总法律顾问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总法律顾问的议案》,同意聘任韩思蒂女士兼任公司总法律顾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履职,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韩思蒂女士现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韩思蒂女士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附:总法律顾问简历

韩思蒂,女,中国国籍,出生于 1975 年 3 月,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
曾任佳木斯供排水公司总会计师,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成本管理部经理、资产财务部经理,哈电风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现任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韩思蒂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韩思蒂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韩思蒂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