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06
证券代码:000927 证券简称:中国铁物 公告编号:2024-临048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5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的中期票据和不超过 15 亿元(含 15 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注册规模以交易商协会审批注册的额度为准。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符合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条件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符合现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与发行条件,具备注册及发行资格。
二、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方案
1.注册发行规模
本次中期票据申请注册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本次
超短期融资券申请注册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根据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最终注册的金额、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
2.发行方式
在本次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取得的注册额度范围内,由发行人聘请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金融机构承销发行,在注册有效期内根据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择机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
3.发行期限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期限为不超过 10 年期(含 10 年期),超短期融资券的
发行期限不超过 270 天(含 270 天),具体发行期限和各期限品种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利率
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由公司和承销机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商一致后确定。
中期票据:固定利率,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性还本。
超短期融资券:固定利率,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含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募集资金用途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项目建设、股权投资、补充营运资金等,具体用途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6.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7.发行日期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市场利率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接受注册通知书》后规定的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8.担保安排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采用无担保发行。
9.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事宜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根据公司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工作安排,为提高效率,保证本工作顺利进行,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批复,根据市
场实际情况决定、修订、实施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决定具体注册规模、发行额度、发行期限、发行价格、发行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终止发行、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安排等,并办理相关手续加以实施;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金融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申报等事宜;
3.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并办理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申报、注册、发行和信息披露手续;
4.如监管部门、交易场所等主管机构对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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