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9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79 号文核准,中关村于 2017 年 1 月非公
开发行 78,280,042 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9.07 元。公司募
集资金总额为 709,999,980.94 元,扣除发行费用 10,088,279.81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699,911,701.13 元。
截止 2017 年 1 月 25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中兴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中兴华验字(2017)第 010009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699,911,686.13 元,其中:
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19,799.09 万元;于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90,490,640.62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9,421,060.51 元。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
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 2007 年 12 月 20 日经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 2007 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经 201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
五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2015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2020 年 7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2020 年 8 月 7 日
召开的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了修订。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
会议及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变更山东华素原料药及固体口服制
剂生产线建设项目、华素制药品牌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详见 2019 年 3 月 26 日,
公告编号:2019-014、015、018;2019 年 4 月 12 日,公告编号:2019-027)。就上述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公司及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基础上,签署补充协议,协议变更内容如下:变更华素制药品牌
建设项目、山东华素原料药及固体口服制剂生产线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华素制药品牌建设项目募集资金 10,325.79 万元、山东华素原料药及固体口服制剂生产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2,544.39万元(合计募集资金金额12,870.18万元,占总募集资金净额的18.39%),变更为收购多多药业有限公司 27.82%股权。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北
京 华 素 制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山 东 华 素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分 别 从 募 集 资 金 账 户
32220188000059823和 32220188000059905 中划付10,325.79 万元和2,544.39万元至交
易对方黑龙江农垦佳多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的指定账户(详见 2019 年 4 月 27
日,公告编号:2019-037)。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0 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2020 年度第三次临时
会议及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对与军科院毒物药物研究所共建药物代谢平台项目、盐酸苯环壬酯片和盐酸纳曲酮片增加新适应症项目、山东华素原料药及固体口服制剂生产线建设项目、华素制药品牌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进行调整并延长投资期限。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暂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银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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