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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14 15:51:02 股吧网页版
中关村: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15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共 4 页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4-044

北 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 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本金人民币 995 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以最终判决结果及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北京国信华电物资贸易中心(以下简称:北京华电)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支行(以下简称:农行西城支行)的 3,350 万元人民币承兑汇票提供 2,345 万元人民币担保一案,由于北京华电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农行西城支行起诉北京华电及公司,要求北京华电还款,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一)根据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于 2002 年 12 月 19 日、2003 年 2 月 18
日出具《民事调解书》,调解如下:农行西城支行同意北京华电于 2003 年 6 月
30 日前偿还 350 万元及利息,2003 年 8 月 14 日前偿还 1,995 万元及利息,公司
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因北京华电未履行上述还款义务,农行西城支行申请强制执行。2003 年,公司履行担保责任代为还款 1,350 万元,该部分担保解除。就代偿部分公司起诉行使追偿权并胜诉,鉴于北京华电无财产可供执行,公司依据北京华电对福州华电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华电)享有本金 2,345 万元的到期债权,就公司已代偿的 1,350 万元本金及逾期利息部分,向福州华电提起代位权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共 4 页

之诉,后与福州华电以清偿 1,000 万元本金和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1
年 7 月 26 日、2018 年 3 月 23 日、2018 年 7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重大
诉讼进展公告》《重大诉讼进展公告》《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1-043、2018-016、2018-054)。

(二)2015 年,就剩余代偿 995 万元本金及逾期利息部分,公司已向农行
西城支行支付本金及利息共计 26,441,412.93 元,该部分担保解除。公司为北京华电提供 2,345 万元人民币担保一案,担保责任就此履行完毕。针对上述代偿部分,公司提起诉讼,北京华电于 2007 年已被吊销营业执照,鉴于北京华电与福州华电之间存在财产和人格混同,两公司虽表面上彼此独立,但实际上同属于中国华电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电)控制,公司将福州华电和中国华电一
并列入被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4 日、2016 年 9 月 13 日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重大诉讼进展公告》《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120、2016-086)。

(三)关于公司诉福州华电、北京华电、中国华电要求支付代偿款人民币26,441,412.93 元及利息一案,2022 年,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1)京 01 民终 6222 号】,判决北京华电向公司偿还代偿款 26,441,412.93 元,并支付上述款项的利息,并认定北京华电、中国华电、福州华电构成人格混同证据不足,驳回公司对中国华电、福州华电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的诉讼请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6 日、2022 年 1 月 11 日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重大诉讼进展公告》《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2022-003)。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北京华电至今未履行(2021)京 01 民终 6222 号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因北
京华电对福州华电仍享有本金 995 万元及利息的债权怠于行使、公司与福州华电存在债权人代位权纠纷,公司已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本案已受理,收到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传票》【(2024)闽 0102 民初 5677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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