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3
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共 4 页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4-052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 2024 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7 月 5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
真等方式发出,2024 年 7 月 12 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前期部分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合理安排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担保事宜,有效管理对外担保额度,结合公司及子公司资金需求和融资安排,同意取消前期审批且未实际实施的担保额度,为4,000 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取消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分别为北京华素和中实通达向北京农商银行申请1,000 万元、500 万元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补充企业流动资金,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四环医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素)、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中实通达商砼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实通达)拟分别向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沟桥支行申请融资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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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如下:
授信主体 授信额度 授信期限 担保方式
北京华素 不超过 1,000 万元 不超过 2 年 公司以其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吉庆
里 9 号楼 10 号楼 2 层 1-2、3、4、
中实通达 不超过 500 万元 不超过 1 年 5、6号商业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
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经北京首佳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抵押担保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编号为北京首佳(2024)估字第FC20240102489Z号《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
上述资产于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6 月 21 日的评估值为 2,585 万元人民币。
北京华素、中实通达已出具书面《反担保书》。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等特殊事项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2/3 以上董事同意”。本议案需全体董事 2/3 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因被担保对象中实通达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项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和四环医药为山东华素向齐商银行申请 1,000 万元
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第八届董事会 2023 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四环医药之控股子公司北京华素之全资子公司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素)向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齐商银行)申请额度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 1 年,公司与四环医药共同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流动资金贷款即将到期,经与齐商银行协商,山东华素拟向该行申请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授信,期限为 1 年,仍由公司与四环医药共同为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共 4 页
山东华素已出具书面《反担保书》。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等特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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