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0
关于公司和山东华素为山东中关村向日照银行和威海市商业银行申请18,000万元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共 4 页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24-091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和山东华素为山东中关村向日照银行和威海市商业银行
申请18,000万元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度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和山东华素为山东中关村向日照银行和威海市商业银行申请 18,000 万元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第八届董事会 2023 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中关村)投资建设“山东中关村医药产业园一期扩建项目”(以下简称:一期扩建项目),为保证一期扩建项目的顺利实施,山东中关村拟向由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日照银行)牵头、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初村支行(以下简称:威海市商业银行)参与组成的项目银团贷款申请额度不超过 18,000 万元人民币的项目贷款,期限不超过 5 年,其中,日照银行和威海市商业银行分别授信 9,000 万元。
为保障融资授信的顺利申请,由山东中关村以其位于山东省威海市羊亭镇信河路南、丽山路西地块土地使用权及一期扩建项目在建工程或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公司与山东华素制药有限公司共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经威海英华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上述抵押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并出具编号为英华房报字[2024]1079 号的《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上述资产于
价值时点 2024 年 2 月 21 日的土地使用权价值为 1,633.30 万元人民币。
关于公司和山东华素为山东中关村向日照银行和威海市商业银行申请18,000万元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共 4 页
山东中关村已出具书面《反担保书》。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外担保等特殊事项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2/3 以上董事同意。”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项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 山东中关村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个体私营经济工业园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侯占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000068729076B
成立日期 2013 年 5 月 13 日
医药技术开发;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业进行投资;科技园区开发及建
经营范围 设;房地产开发、销售及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指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6 月 30 日
(未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02,551,591.62 328,381,437.71
负债总额 275,167,300.68 300,192,932.3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275,167,300.68 300,192,93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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