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30 20:59:07 股吧网页版
神火股份: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9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火股份”)
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分别召开董事会第九届十四次会议、监事会第九
届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7,856.13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下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予以终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节余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10%,该事项为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神火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996】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2 日
向 16 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0,961,809 股,发行价格 6.1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048,653,597.71 元,扣除发行费用24,665,527.04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023,988,070.67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全部汇入公司新设立的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且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
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 61348484_R0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在执行过程中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适时进行修订。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以便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分别在光大银行郑州东风支行、广发银行郑州分行开立了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分别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
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河南平顶山矿区梁北煤矿改扩建项目作为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投项目,其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许昌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龙公司”)。为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
经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2 月 18 日召开的董事会第八届八次会议和监事
会第八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向新龙公司提供借款 1,723,988,070.67 元,借款利率为 4.75%/年,以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新龙公司在光大银行郑州东风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于 2021 年 2 月 19 日与公司、光大银行郑州东风支行及保荐机构中
信建投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相关各方均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专项账 账号 账户余额 资金用途 存储

户开户银行名称 (元) 方式

光大银行 河南平顶山矿区梁 活期

郑州东风支行 7725……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