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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03 06:51:42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广东
在万通发展公告即将收购索尔斯光电不低于51%股权以后,公司在3月18日回复投资者说公司没有与万通发展签署索尔斯光电相关协议,但是后来又公告公司确实将索尔斯光电部分股权出售给了万通发展。公司回复说是“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批露为准”,这是否可以理解为公司认为投资者互动平台上的回复不属于指定媒体因此可以回复不准的信息?
华西股份:
您好,互动易平台系深交所提供的旨在构架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建立良好互动的平台。公司在此平台对相关问题的回复是依据回复时点的客观事实,在不违反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及时向投资者反馈公司日常经营等情况,以期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感谢关注。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4-07-10 16:4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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