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26 18:41:07 股吧网页版
紫光股份: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7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4-051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
货、合同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各类资产减值的可能性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2024 年 1-6 月累计计提金额为人民币 506,655,572.34 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24 年 1-6 月发生额 计提资产减值说明

(元)

坏账损失 142,254,831.66 公司按照预期损失模型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
期应收款、应收票据等进行了坏账准备计提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9,905,034.59 公司按照预期损失模型计提了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存货跌价损失 350,688,905.68 公司部分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

贷款减值损失 3,704,435.29 公司按照贷款减值会计政策计提了减值准备

公司对于记在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按预期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 102,365.12 损失模型计提减值准备;对于记在其他非流动资产
值损失 的合同履约成本,按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金
额计提减值准备

合计 506,655,572.34

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方法

1、金融资产、合同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应收票据以及合同资产,运用简化计量方
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公司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和合同资产的减值进行评估,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等。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2、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公司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期末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维修备件及部分库存商品,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