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22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新增了临时提案《关于增补江鲁奔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增补李刚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为会议召开 10 日前
由公司控股股东提议并增加。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
9:15-9:25, 9:30-11:30, 13:00-15:00;
B、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时
间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 9:15-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施伟光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30,458,789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5.63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27,451,389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4.811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3,007,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821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5,965,2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1.62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957,8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807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3,007,4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821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代表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9,877,0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541%;反对
58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83,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2484%;反对
581,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1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9,877,0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541%;反对
58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83,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2484%;反对
581,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1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项提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2023 年度财务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9,877,0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541%;反对
58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44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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