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08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银行授信担保额度预计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首钢钢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贸公司”)拟分别继续按持股比例为钢贸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银行及京票业务授信担保,其中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均超过 7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关联股东需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一、关联担保事项情况概述
(一)关联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钢贸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负责公司钢铁产品销售、加工配送等业务。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钢贸公司下属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202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钢贸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担保额度内,全权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
为满足钢贸公司下属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正常开展经营业务的资金需求,公司拟继续按持股比例对钢贸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首钢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钢贸”)、参股公司宁波首钢浙金钢材有限公司(钢贸公司持股 40%,以下简称“宁波浙金”)和参股公
司首钢(青岛)钢业有限公司(钢贸公司持股 35%,以下简称“青岛钢业”)提供银行授信担保,担保总金额预计不超过 41,450 万元;钢贸公司拟继续对其全资子公司上海钢贸、广州首钢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钢贸”)、山东首钢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钢贸”)、天津首钢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钢贸”)及武汉首钢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钢贸”)提供相应银行授信担保,担保总金额预计不超过 60,000 万元。
上述授信担保额度及对总经理的授权期限均为一年,自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关联关系说明
上述被担保方中,宁波浙金、青岛钢业为钢贸公司之参股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为宁波浙金、青岛钢业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三)有关审议程序
2024 年 6 月 7 日,公司召开八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北
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公司共有董事9 名,其中关联董事邱银富、孙茂林、李明回避表决,其余有表决权的董事全票同意上述议案。
该议案已经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获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且关联股东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钢集团”)需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五)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担保额度预计
单位:万元
被担保 担保额
担保方 方最近 截至 2024 度占上 是否
担保 被担保方 持股比 一期资 年 5 月 31 本次担 市公司 关联
方 例 产负债 日担保余 保额度 最近一 担保
率 额 期净资
产比例
上海钢贸 100% 95.70% 12,300.00 否
首钢 宁波浙金 40% 77.96% 1,772.80 41,450 0.84% 是
股份
青岛钢业 35% 86.21% 14,175.00 是
上海钢贸 100% 95.70% 7,252.26 否
山东钢贸 100% 97.86% 13,31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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