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9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4-043 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分红年度:2023 年度
分配方案:分配比例固定
股权登记日:2024 年 7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2024 年 7 月 16 日
A 股除权前总股本:3,166,941,538 股,回购专户上不存在已回购的股份,
除回购股份外不存在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
每 10 股派息(含税):1.25 元;现金分红总额:395,867,692.25 元;
除权后总股本:3,166,941,538 股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情况
1、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公司以实施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公司
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5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
(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25 元(含税)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派方案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4-043 号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 3,166,941,53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5000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125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5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5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7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7
月 1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7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50 宁波盈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24-043 号
2 08*****141 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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