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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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ST 华铁 公告编号:2024-022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立案受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第三人
3、涉案金额:尚不确定具体涉案金额
4、对公司损益的影响:本次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尚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故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审理做出的判决裁定和执行情况确定。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文简称“公司”、“华铁股份”)于近日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收到投资者的《民事起诉状》并下发了《应诉通知书》【(2024)京02民初130号】等相关材料,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服中心”)以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控股股东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泰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拉萨泰通”)、实际控制人宣瑞国及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起民事诉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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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诉讼当事人
原告: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拉萨泰通、宣瑞国及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人一:青岛恒超机械有限公司
第三人二:伊犁远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第三人三:重庆兆盈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人四:宁夏朗盛精密制造技术有限公司
第三人五:北京中腾物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第三人六:青岛倬立恺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第三人七:山东隆昌盛配件有限公司
第三人八:山东舒达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第三人九:广西兆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第三人十: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诉讼理由及请求
案由: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原告诉讼依据:原告是中国证监会直接管理的公益投保机构,以“公益性持有证券等品种,以股东身份或证券持有人身份行权”为主要职责之一。原告现持有公司100股股票,系华铁股份的股东。
针对被告及第三人二至十损害华铁股份公司利益事宜,原告于2023年12月29日向华铁股份及其监事会发送了《股东质询请求函》(投服中心函[2023]748号),依法请求公司监事会就公司资金被占用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监事会自收到请求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仍未提起诉讼,根据《公司法》第149条、第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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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和《证券法》第94条的规定,原告作为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和持股期限不受《公司法》规定的限制,有权为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本案诉讼。
2023年4月29日,公司公告了其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大华核字[2023]0011456号),显示截至2022年12月31日,第三人占用资金余额(包括本金及利息)情况为:
青岛恒超机械有限公司占用资金57354.56万元;
伊犁远音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占用资金18899.90万元;
重庆兆盈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占用资金894.49万元;
宁夏朗盛精密制造技术有限公司占用资金548.93万元;
北京中腾物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占用资金403.04万元;
青岛倬立恺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占用资金25461.82万元,其中本金25000万元,利息461.82万元;
山东隆昌盛配件有限公司占用资金15127.12万元,其中本金15090万元,利息37.12万元;
山东舒达交通装备有限公司占用资金14943.34万元,其中本金14505.48万元,利息437.86万元。
2024年1月12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质询请求函>的回复说明》,显示截至2024年1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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