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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24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ST 华铁 公告编号:2024-078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9 日下午 2:30。
● 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裕东路 7 号五层会议室。
● 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 特别决议事项: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 年 8 月 9 日(星期五)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8 月 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8 月 9 日上午 0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8 月 9 日上午
0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8 月 2 日(星期五)
(七)出席股东大会的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8 月 2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裕东路 7 号五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24 年7 月24 日刊登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能证明其
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到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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