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30 18:35:03 股吧网页版
浪潮信息:关于提高应收账款转让及无追索权保理额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31


证券代码:000977 证券简称:浪潮信息 公告编号:2024-035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高应收账款转让及无追索权保理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 年 10 月 30 日,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高应收账款转让及无追索权保理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办理应
收账款转让及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银行或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开展总额不超过 90 亿元的应收账款转让及无追索权保理业务,费率费用由双方根据市场费率、费用水平协商确定。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为加速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流动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董事会拟将应收账款转让及无追索权保理业务额度由 90 亿元提高至 500 亿元,即本次调整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与银行或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开展总额不超过 500亿元的应收账款转让及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其中,本次提升的 410 亿额度有效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或至董事会审议同类事项止,具体每笔业务期限以单项合同约定期限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管理层在批准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提高应收账款转让及无追索权保理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黑虎泉西路 139 号

法定代表人:孙保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730676854F

成立日期:2001 年 8 月 17 日

经营范围:经营所属公司经营范围的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总资产
为 895.91 亿元,总负债为 886.62 亿元,所有者权益为 9.28 亿元;2023 年实现
营业收入 16.47 亿,净利润 9.26 亿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其他交易对方:开展应收账款转让、保理业务的银行或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公司管理层根据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及合作关系等综合因素选择具体机构。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下属子公司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及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交易对手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业务经营中产生的累计不超过 500 亿元应收账款。

2.费率费用:由双方根据市场费率、费用水平协商确定。

四、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或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办理应收账款转让及无
追索权保理业务,累计发生额不超过 500 亿元。

具体内容以双方协商、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浦发银行济南分行或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办理应收账款转让及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可以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日常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时收回现金,减少公司银行借款,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