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6-24 21:46:02 股吧网页版
中银绒业: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土地收储及后续重新供地事宜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5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24-68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土地收储及后续重新供地事宜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鑫锐恒项目建设用地的概述

2022 年 2 月 22 日至 2022 年 3 月 7 日,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鑫锐恒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锐恒”)已通过公开挂牌获得德阳-阿坝生态经济产业园区(以下简称“德阿产业园”)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共计 279.02 亩,支付土地出让金 2,232.16 万元,获得投资建设年产 8 万吨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项目的建设用地,但三宗土地之间有两条一直未开建的政府规划路,从项目整体建设设计、能评、运营、规划、审批、管理的角度考量,需要进行三块土地的合宗,鑫锐恒申请将三宗土地之间两条规划道路进行调规后,将三宗土地合宗为一宗土地,两条路占用的土地由鑫锐恒通过招拍挂方式变更为鑫锐恒的建设用地,整体进行土地平整、边界界定、审批建设。

经过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持续沟通,2024 年 6 月 5 日鑫锐恒收到《德阳-阿坝
生态经济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鑫锐恒公司三宗土地合宗的请示>的复函》(德阿函[2024]15 号),复函表示拟将鑫锐恒原三宗土地收储,并将土地整合后
按规划重新供地。2024 年 6 月 11 日,鑫锐恒收到《德阳-阿坝生态经济产业园
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关于四川鑫锐恒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土地收储整合重新供地>的复函》(德阿函[2024]17 号),针对土地收储及后续重新供地事宜进一步明确相关问题:“一是本次收储采取有偿方式进行收储,收储价格按照现有土地
市场评估价格确定,收储工作须在 2024 年 6 月 25 日前完成,收储价款在 2024

年 7 月 10 日前支付;二是土地收储整合后,立即启动土地供应程序,预计 2024
年 7 月 20 日前进行土地挂牌出让。重新供地位置位于园区九寨沟路以东,锂谷南路以北,锂谷北路以南。面积不超过收储土地面积。土地出让价格参照收储土地价格挂牌出让;三是德阿产业园协调相关部门按照上述时间及时足额支付土地收储价款和重新供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保障企业合法利益不受损失。”具体详见《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土地合宗请示的复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56)。

二、本次土地收储及后续重新供地的概述

受绵竹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四川诚信良友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编号为川诚信良友土评(2024)预估字第 011 号、012 号、013 号《预评估结果函》,三宗土地作为出让工业用地在估价期日的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合计为
人民币 2,585.54 万元。2024 年 6 月 21 日,经绵竹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三宗
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2,585.54 万元。

1、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
资子公司四川鑫锐恒锂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8 万吨项目三宗土地收储及后续重新供地的议案》,同意由绵竹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回鑫锐恒位于德阿产业园区内的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绵竹市土地储备中心签署《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书》。本次收储土地总面积为 186,010.36 平方米(279.02 亩),收回补偿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2,585.54 万元。土地收储整合后,德阿产业园区启动土地供应程序,重新供地面积不超过收储土地面积,土地出让价格参照收储土地价格挂牌出让。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土地收储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土地收储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土地收储交易对方为绵竹市土地储备中心,为政府管理机构。

绵竹市土地储备中心具备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四、征收标的基本情况

(一)土地资产概况

1、宗地一:位于绵竹市德阿产业园DA-Bb-03-01 号地块内,面积为76,333.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