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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9 21:37:56 股吧网页版
越秀资本:关于2024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越秀资本 公告编号:2024-016
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结合市场情况及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拟使用不低于 1 亿元、不超过 2 亿元(含交易费用,不含本数)的自有资金,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买入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 6.96 元/股。按前述回购资金额度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暂不考虑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 14,367,816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29%;不高于 28,735,632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57%。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

本次回购的股份自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的 12 个月后,视情况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予以出售;未完成出售的,
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注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六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尚无增减持计划,若后续收到相关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六个月尚无减持计划,若后续收到相关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如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变更、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而无法按原计划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出售的,将依法予以注销,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等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
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5、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如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等对回购政策作出调整,则本次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规范性要求执行。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对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结合市场情况及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公司拟回购部分公司股份。2024 年 4 月2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并表决同意本方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即能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结合市场情况及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买入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二)回购股份相关条件

公司回购股份符合《回购规则》《回购指引》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债务履行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 2024 年 4 月 25 日股票收盘价是 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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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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