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9 18:50:36 股吧网页版
ST九芝: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30


公告文件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ST九芝 公告编号:2024-061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董事长李振国,总经理徐
向平、董事会秘书韩辰骁、财务总监张梁彬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18 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关于对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李振国、徐向平、韩辰骁、张梁彬:

经查,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事项:

一、使用非公司银行账户收取销售代理权保证金

2022 年至 2024 年,公司子公司牡丹江博搏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使用非公
司银行账户收取疏血通注射液销售代理权保证金的情形。其中,2022 年收取保
证金 4920 万元,2024 年收取 670 万元。上述事项导致 2022 年公司未对体外“非
公司银行账户收取疏血通保证金”所涉资金进行会计处理,2022 年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

二、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上述收取保证金的非公司银行账户中,存在部分资金经由第三方间接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振国借出的情形,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2022 年 3 月至 9 月,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3,000 万元;2022 年 9 月至 10
月,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4,500 万元;2022 年 10 月至 2024 年 3 月,存在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 3,700 万元。

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第一款及第四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1

公告文件

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第三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李振国、总经理徐向平、董事会秘书韩辰骁、财务总监张梁彬未能勤勉尽责,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五十二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及李振国、徐向平、韩辰骁、张梁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时,拟对公司开展专项核查,如核查发现其他问题,将进一步采取监管举措。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充分汲取教训,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如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监管措施的决定后,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并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积极整改,认真总结,吸取教训,加强相关人员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同时公司将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务内控、资金管理,严格杜绝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的发展。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规范运作等方面的工作。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