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5-17 20:01:12 股吧网页版
ST九芝: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0517)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18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01 年 12 月 27 日 2001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

2003 年 5 月 9 日 2002 年年度股东大会修正;

2005 年 6 月 28 日 2005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修正;

2006 年 9 月 2 日 2006 年第 3 次临时股东大会修正;

2007 年 11 月 7 日 2007 年第 5 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

2016 年 1 月 15 日 2016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修正;

2019 年 5 月 29 日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修正;

2022 年 5 月 20 日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修正;

2024 年 5 月 17 日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修正)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主要职责为:

(一)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二)处理战略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事务。

(三)筹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

(四)负责信息披露。

(五)证券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六)协调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湖南证监局以及中介机构的关系。

董事会秘书指派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并与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各委员会主要职责如下:
(一)战略委员会
主要负责对企业发展战略、营销战略、重大投资、企业文化和品牌建设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审计委员会
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三)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四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应当召开两次定期会议。

第五条 董事会会议的提案

提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案名称、内容、必要的论证分析等,并由提案人签字或盖章。

下述人士或单位有权向董事会会议提出提案:

(一)任何一名董事(含董事长、独立董事);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三)监事会;

(四)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以上的股东。
就其职责所涉及的任何事务,以下人士有权向董事会提出提案:

(一)总经理;

(二)财务总监;

(三)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议时;

(六)总经理提议时。

第七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办公室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四)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提案有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

董事会办公室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应当于 3 日之内转交董
事长。董事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不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并主持会议。但拟提交
董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